根据2025年最新《广东省会计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会计人员职称评价标准主要分为以下内容:
一、职称等级划分
会计职称分为三个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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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助理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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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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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高级会计师(含正高级会计师)
二、基本条件
所有职称均需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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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会计法》和财经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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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规定学时(每年90学时,含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42学时、选修科目18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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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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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连续半年且为单位同一单位
三、学历及资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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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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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及以上学历(含中专、职高、技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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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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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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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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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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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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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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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会计工作满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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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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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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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会计工作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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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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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 :需提供有效学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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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材料 :需提交近3年工作业绩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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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要求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严重违纪行为
五、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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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不合格、存在技术责任事故或弄虚作假者,当年不计算资历,取消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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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评审
以上条件综合自广东省财政厅发布的最新文件,适用于广东省内所有会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