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子女
天津居住证随迁子女是指在本市申领取得天津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子女,具体包括以下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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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指在天津市申领居住证后,随同居住证持有人生活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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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靠落户随迁子女
指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落户政策取得天津市常住户口后,按本市投靠落户政策取得常住户口的子女。
入学条件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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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需符合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年龄规定(如小学一年级需年满6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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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材料 :需提交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及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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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与天津市户籍子女享有同等待遇,可申请在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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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申请流程和细则由居住证持有人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以上信息综合了天津市教育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