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
根据天津市教育部门的相关政策,子女随迁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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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需在天津申领居住证,且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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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靠落户随迁子女
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落户政策取得天津市常住户口后,其随迁子女可申请入学。
所需材料 (以2025年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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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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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持有人及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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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市合法居所的证明(自有住房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或共有住房证明,租赁住房需提供租赁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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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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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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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津籍儿童小学入学需在入学前一年(一般为9月1日至10月31日)到居住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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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教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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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义务教育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及高校招生
以上信息综合了天津市教育委及各区教育部门的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