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换证后,登记日期会更新为换证当天,但成立日期和有效期始终不变。这是工商登记的核心规则,无论因变更、遗失补办或到期换发,新执照的发证日期均以实际换发日为准,而企业“出生日期”(成立日期)和经营期限则永久保留原始记录。以下是具体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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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证日期的更新逻辑
每次换发新营业执照(如法人变更、五证合一改革或遗失补办),登记机关会在新执照上标注当前换证日期。例如,企业2006年成立,2024年因地址变更换证,新执照发证日期即为2024年,但成立日期仍显示2006年。 -
成立日期的不可变性
根据《公司法》第七条,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公司成立日期,这一信息具有法律效力且不允许修改。即使多次换证,新执照仍会清晰标注原始成立日期,确保企业法律身份的连续性。 -
有效期的特殊处理
若原执照标注了经营期限(如“20年”),换证时该期限不会因发证日期更新而重新计算。例如,2010年成立、有效期至2030年的企业,2025年换证后有效期仍为2030年。 -
例外情况的识别
极少数情况下,因登记机关操作失误可能导致日期错误,此时需主动申请更正。正常情况下,换证仅影响发证日期,其他核心信息均与原始登记一致。
提示: 换证后务必核对新执照的成立日期、有效期是否与原始文件一致,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登记机关。保留历次执照副本,便于业务办理时证明企业存续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