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
营业执照的颁发机构根据经营主体类型和行政层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营业执照的颁发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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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负责全国市场主体统一登记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制度措施,推进登记全程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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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主管本辖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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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
可依法承担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管理职责。
二、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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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商局职能 :根据历史机构设置,原工商局职能已整合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再单独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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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内容 :包含名称、地址、负责人、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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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 :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违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建议办理营业执照时,通过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官网或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具体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