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企业养老金调整方案根据政策变化存在不同阶段,具体如下:
一、2023年调整方案(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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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办法调整
自2023年1月1日起,统一执行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设置10年过渡期(2022-2031年),对过渡期内按原市办法计发养老金低于省办法待遇的人员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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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补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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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4岁: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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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79岁: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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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岁以上:200元
过渡期人员的高龄补贴按原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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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范围
2022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含退职)且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同步调整。
二、2024年调整方案(省级统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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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依据
按照福建省2023年调整比例(约3.8%)执行,由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部分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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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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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调整 :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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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调整 :本人2023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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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倾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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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转干部:低于省均值的补齐至2644元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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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前退休的70岁以上人员:定额+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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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历史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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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普调100元(外来员工60元),挂钩3%,高龄补贴100-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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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普调125元(本市户籍)/75元(外来员工),挂钩3%,高龄补贴100-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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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普调310元,特调高级职称/高龄人员,军转干部适当倾斜。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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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最新方案尚未公布,建议关注厦门市人社局或官方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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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低于省均值的军转干部,需先补齐差额再参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