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优待证优惠政策主要针对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等群体,涵盖公共交通、文化娱乐、社会服务等多个领域,具体如下:
一、公共交通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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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乘坐范围
全国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优待证持证人,可免费乘坐市内公交(含旅游公交、城际公交、定制公交等市场化线路)、BRT、地铁及轮渡(含指定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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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交通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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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含武警)凭《离休干部荣誉证》《军官退休证》等有效证件免费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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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人员凭《残疾人证》《伤残军人证》等免费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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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化娱乐与社会服务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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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参观文化设施
免费游览国有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以及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园中园、夜游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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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价或免费参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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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化部门和工会主办的娱乐场所实行半价优待,老年节等特定节日免费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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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场馆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开放优惠或免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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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与权益保障
优先获得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因合法权益受侵害时依法优先处理。
三、其他优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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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卡功能
优待证支持电子识别刷卡通行,开通小额免密支付功能,保持卡内存余额(建议5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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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与就业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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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保障性租赁房时,抚恤、补助等不计入家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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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优秀现役军人及家属参与社会活动,获奖者家庭获表彰或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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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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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待对象需主动出示优待证配合核验,厦门户籍优待证持证人自2023年3月1日起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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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渡航线及部分市场化公交线路可能随政策调整,建议出行前查询最新线路。
以上政策综合了交通、文化、社会等多方面优惠,旨在提升优抚对象的生活质量,具体以官方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