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厦门退休需满足三大核心条件:养老保险累计缴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或55周岁)、在厦门累计缴费满10年且最后参保地为厦门。 其中,非福建省户籍者还需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福建省内,临时账户(男性50周岁/女性40周岁后首次在闽参保)不纳入退休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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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养老保险需累计缴满15年(含异地转入年限),且在厦门实际缴费至少10年。若不足15年,可补缴或延迟退休至缴满年限。医保退休另需满足本地实际缴费10年及累计年限(男25年/女20年)。 -
年龄与户籍规则
- 非福建户籍: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时,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 最后参保地在厦门且厦门累计缴费满10年;
- 福建省为最后一个缴费满10年的省份,且最后参保地为厦门。
- 福建非厦门户籍:最后缴费地在厦门即可办理退休。
- 非福建户籍: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时,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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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账户限制
男性50周岁、女性40周岁后首次在福建参保者,将建立临时账户,即使缴满10年也无法在厦门退休,需转回户籍地或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 -
特殊情形处理
- 2020年前满50周岁的非厦门户籍女职工,若当时在厦门缴费满10年,仍可保留厦门退休资格。
- 管理岗女性(如女干部)需55周岁退休,灵活就业人员同标准。
提示:临近退休者建议提前核查缴费记录,避免因年限或账户类型问题影响待遇。跨省就业需优先确认养老保险关系归属,确保符合退休地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