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江苏二级建造师可以挂在上海分公司,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
跨区域注册政策
自2020年10月起,江苏、浙江、上海三地联合实施二级建造师跨区域注册执业政策,允许持证人在上述地区跨市挂靠。
-
挂靠单位要求
-
需在上海注册的分公司或关联企业,且需满足当地社保缴纳等要求。
-
若分公司非上海总部,则可能无法挂靠。
-
-
社保与证书管理
-
需暂停原户籍地社保,以新注册地(上海)或分公司所在地社保为准。
-
证书需在注册地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定期限(通常为1年)方可执业。
-
-
注意事项
-
挂靠期间需遵守两地行业规定,避免重复参保或违规操作。
-
价格差异较大,上海挂靠费用普遍高于江苏、浙江(机电类约2-3万/年,其他类约1万/年)。
-
总结 :江苏二建持证人可通过跨区域政策在上海分公司挂靠,但需满足注册地社保、单位关联等条件,并注意两地政策差异及费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