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纳基数的确定依据是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并受当地缴费基数上下限(通常为社平工资的60%-300%)约束。具体计算时,用人单位需如实申报工资总额(含奖金、津贴等税前收入),低于下限按下限缴、高于上限按上限缴,新入职员工则按首月工资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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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标准:基数按职工上年度1-12月的工资总额月均值核定,工资含计时工资、奖金、津贴、加班费等全部税前收入。例如,某员工上半年月薪6000元、下半年7000元,年终奖6000元,则月均工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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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限规则:基数不得低于当地社平工资60%或高于300%。如某地社平工资为7000元,则基数范围为4200元至21000元。工资4000元需按4200元缴,工资25000元则按21000元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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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新员工首月工资作为基数,未满月可按实际工资或协商全月工资核定;年中涨薪不影响当年基数,次年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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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风险:企业少缴或不缴社保属违法,将影响员工养老、医疗等权益。例如,约定按最低基数缴纳但实际工资较高,此类协议无效。
提示:各地社平工资和缴费比例可能每年调整,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最新标准,确保合规缴费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