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教育局关于2025年寒假放假时间的通知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2025年1月18日正式放寒假,幼儿园参照执行;普通高中1月24日正式放寒假。全市2025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2月14日正式开学。
一、放假时间具体安排
- 义务教育学校:2025年1月18日正式放寒假。
- 幼儿园: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2025年1月18日正式放寒假。
- 普通高中:2025年1月24日正式放寒假。
- 春季学期开学:2025年2月14日正式开学。
二、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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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布置寒假作业:各学校要落实“双减”政策,引导学生在假期中加强体育锻炼、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养成良好睡眠习惯,科学布置作业,控制作业总量,减轻学生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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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安全教育:各学校要加强假期学校安全工作,对师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诚信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确保学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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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学生读书行动:各学校要持续开展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通过“校长荐书”“名师荐书”等形式向学生推荐好书,帮助学生掌握科学阅读方法,培养阅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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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各学校要开展好各项体育活动,提升学生身体素质,鼓励家长参与假期亲子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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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构建四级联动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模式,准确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给予重点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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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寒假期间补课:各学校要确保学生假期休息时间,不得安排线上教学活动,不得组织线下到校补课,不得从事有偿家教。
三、总结
沧州市教育局的这份寒假通知,为家长和学生们提供了清晰的放假时间安排,并强调了假期期间的各项工作要求,旨在让学生们度过一个愉快、安全、充实的寒假。希望家长们积极配合学校,共同为孩子们的假期生活做好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