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联考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一、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 综合成绩 = \frac{笔试总成绩}{2} \times 40% + 面试成绩 \times 60% $$
其中,面试成绩按1分=笔试3分换算。
二、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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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安职位 $$ 笔试总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申论成绩 $$
满分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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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职位 $$ 笔试总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times 80% + 申论成绩 \times 60% + 公安专业科目成绩 \times 60% $$
公安专业科目成绩满分100分。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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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成绩占比60%,是总成绩中权重最大的部分,需重点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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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