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小学副高职称需准备的材料包括个人资质证明、教学成果、科研论文、师德证明等核心文件,具体要求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但以下清单覆盖了通用必备项,重点突出真实性、专业性和系统性,确保材料符合评审标准并体现EEAT原则(经验、专业、权威、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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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质材料
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现任职称聘书、继续教育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若涉及计算机或外语要求(如县城以上地区),需补充相关合格证书。 -
教学实践成果
近四年完整教案(含2-3篇特色教学设计)、教学工作量证明(授课表、出勤记录)、学生评价报告及成绩分析。关键亮点:需提供典型课例录像或课堂实录,佐证教学创新能力。 -
科研与学术材料
发表的教学论文、教材编写证明、参与的县级及以上教研课题结题报告。注意:论文需为近五年内发表,且与所教学科相关;课题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和成果鉴定材料。 -
师德与社会评价
校级政治思想鉴定(由负责人撰写)、荣誉证书(如优秀教师、道德标兵)、家长满意度调查表。推荐信需由高级职称同行或校长签字,强调职业操守和团队贡献。 -
附加证明材料
培训证书、获奖证明(如教学竞赛)、指导学生获奖记录等,体现综合能力。若涉及支教经历,需附教育局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文件。
提示:材料整理需分类清晰,避免重复或遗漏;所有复印件需标注“与原件相符”并盖章。提前核对当地最新政策,确保材料时效性与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