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DSS证书船舶的设备配备需根据船舶航区、无线电设备配置及最低安全配员要求进行,具体如下:
一、设备配备原则
-
按航区划分
-
A1海区 :必须配备SART、EPIRB、TWO-WAY VHF、NAVTEX(任选一种)
-
A2海区 :在A1基础上增加TWO-WAY VHF
-
A3、A4海区 :需双套设备(如双EPIRB)
-
-
无线电设备要求
-
配备VHF(至少1台)、NAVTEX(至少1台)、MF/HF(至少1台)、SES(至少1台)
-
A1海区需额外配备SART或EPIRB
-
二、操作员配备要求
-
通用操作员
-
需持有GMDSS通用操作员证书,适用于A1、A2海区及双套设备船舶
-
配员标准:A1海区至少1名,A2及以上海区至少2名
-
-
限用操作员
- 仅适用于A1海区,可替代通用操作员
三、特殊说明
-
设备减免 :根据自动化程度和航行时间可申请减免配员
-
证书核发 :需提交船舶证书、配员表及申请材料,由海事局核定
总结 :船舶设备配备以航区为核心,结合无线电设备配置和操作员资质,确保全球航行安全。具体要求以国际公约(如SOLAS)及主管当局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