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举行四六级考试是因疫情延期导致的特殊安排,旨在为2022年下半年已报名但未参考的考生提供补考机会。此次加考不开放新报名,仅限原批次考生参加,考试时间为3月12日(周日),成绩于4月下旬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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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延期是直接原因:原定2022年12月的考试因多地疫情形势严峻被迫推迟,教育部统一安排延至2023年3月12日,确保考生权益。此次加考覆盖吉林、湖北、河北等十余省份,全国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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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性质为补考而非新增场次:此次考试属于2022年下半年考试的延期批次,沿用原报名数据,未新增名额。考生若因实习或健康问题无法参加,可在考后申请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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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流程与常规场次一致:3月1日起打印准考证,考试科目和时间不变(四级上午、六级下午),听力采用校园广播,严格禁止迟到或携带电子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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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安排避免影响后续考试:加考成绩4月发布,不影响6月正常考试的报名资格。部分高校规定无故缺考将取消下次报考资格,但合理缺考可豁免。
考生需注意,此次加考是疫情下的临时措施,并非每年3月固定安排。建议及时关注准考证信息,合理规划备考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