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教师职称评定的最新政策,结合近年来的改革调整,主要变化如下:
一、评聘范围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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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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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20年且现聘高级教师岗位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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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累计工作满30年且高级教师岗位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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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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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教师(30年/10年条件):评聘名额优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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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教师、思政课及体音美劳学科教师:在名额分配中给予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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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聘原则及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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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为核心
- 师德表现被置于首位,纠正“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强化思想政治素质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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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与业绩并重
- 注重教学业绩、实际贡献及教育创新,建立“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评价体系。
三、评聘程序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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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 2025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需在此前完成学历、业绩等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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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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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六分评”分层机制,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多维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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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系列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如教师职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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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体系
- 中小学教师职称分为三级教师至正高级教师,对应员级至正高级职务。
四、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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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聘结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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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者可直接晋升高级职称,通过比例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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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及以上教师到基层服务满3年可提前2年申报上一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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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申报
- 2025年职称评审全面实行信息化操作,需通过指定平台提交材料。
五、政策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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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教师地位 :通过优化晋升通道,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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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教育均衡 :向基层和特色学科倾斜,推动教育资源合理分配。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期间的改革措施,体现了吉林省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系统性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