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专项计划农村户口的划分主要依据户籍分类代码,具体规则如下:
一、核心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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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代码分类
户籍由15位代码组成,其中第13-15位为城乡分类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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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主城区(如郑州、洛阳主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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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城乡结合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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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23 :镇乡结合区、特殊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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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220 :乡中心区、村庄(农村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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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籍范围
系统将除主城区(111)外的所有区域归为农村户籍审核范围,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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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结合区(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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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乡结合区(1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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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中心区(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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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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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条件
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中至少一方户籍在上述农村地区,并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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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3年以上户籍(含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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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显示为农村(城乡分类代码为210/220)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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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县户籍 :允许考生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县市,但需在河南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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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户籍 :不符合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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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 :具体实施区域可能根据河南省推进城镇化进程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自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及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