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可以迁往外省农村,但需满足以下条件并遵循法定程序: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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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接收 :必须迁出地与迁入地双方村委会或居委会同意接收,且不改变户口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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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如军人、复员转业人员等,凭相关证件可直接办理迁移。
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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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如适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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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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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出地派出所审核并开具《户口迁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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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材料至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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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到达迁入地后10日内完成申报登记。
三、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第十三条,明确农村户口迁移需双方同意并办理迁出、迁入手续。
注意事项 :不同地区具体要求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迁出地与迁入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