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普通高中录取标准主要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并结合招生计划和志愿顺序综合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一、基本录取依据与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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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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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含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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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需达到C等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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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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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所有科目考试(或考查)并获得等级(如信息技术C等及以上、劳动教育/美育B等及以上、生物实验操作技能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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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考一科或以上者不具备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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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录取方式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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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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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考生志愿、成绩、评价等级及招生计划确定,主要参考第一组合科目(语数英+体育与健康+综合素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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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第三组合科目由招生学校从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中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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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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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 :获A级合格证考生,语数英3科等值互换后达到2B1C+及以上且综合素质评价C等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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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体育类 :按艺术类/体育类专项计划录取,需符合相关项目要求(如身高、文化课成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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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体学科等级要求(部分学校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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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志愿 :语数英2(B+)1B等级,物政史地4B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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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志愿 :语数英1A2B+等级,物政史地1A3B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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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生 :组合互补后语数英综4A,理化体2A1B及以上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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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生政策 :部分学校(如潍坊广文中学、文华学校)设指标生专项计划,录取时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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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查询 :可通过潍坊市教育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或学校官网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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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 :具体录取办法以当年招生计划和学校官方通知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招生政策,考生需以当年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