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搜索结果,面试成功后公司单方面以"不适合"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起诉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一、是否属于合法解除情形
-
试用期内的解除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若公司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你确实不符合录用标准(如技能不足、行为不端等),则解除行为合法。
-
试用期的举证责任
公司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若公司无法提供有效证据,可能构成违法解除。
二、可采取的**措施
-
要求支付工资
无论何种原因解除合同,公司均需支付你实际工作期间的工资。若公司拒绝支付,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
赔偿损失(若违法)
若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可要求赔偿:
-
未提供录用条件证明
-
以"不适合"为由随意解除合同
-
造成额外损失(如租房费用、交通费用等)
-
-
法律途径
-
协商或仲裁 :优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诉讼 :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三、注意事项
-
证据收集 :保留面试记录、录用通知、工资条、通讯记录等,证明录用承诺及后续解除行为。
-
合同条款 :若劳动合同中有关于试用期解除的特别约定,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其效力。
若公司无法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解除行为违法,你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建议优先通过仲裁或诉讼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