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条件+岗位要求
淄博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主要依据岗位性质、职责及管理需要,结合人员结构优化需求制定,具体包含以下要点:
一、岗位设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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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分级管理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分别对应不同职责与技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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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导向
管理岗位侧重提升单位运行效率;专业技术岗位围绕公共服务需求设置;工勤技能岗位聚焦操作维护技能提升。
二、岗位设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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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结构
包括岗位数量、类别(如管理岗、专技岗、工勤岗)、等级(如初级、中级、高级)及结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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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与编号
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暂行规定》统一命名,便于识别和管理。
三、人员聘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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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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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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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初级专技岗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后出生),中级专技岗45周岁以下(1979年2月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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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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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招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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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可应聘专项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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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对应学历要求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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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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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计算 :高校在校期间社会实践、实习等不计入工作年限,工作年限截至招聘当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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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报送 :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管理手册》及在职人员聘用情况等材料。
以上内容综合了岗位设置规范与淄博市最新招聘公告,具体岗位细节以实际招聘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