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1万元
关于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的处罚标准,综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规定,主要处罚依据如下:
一、处罚依据与罚款范围
-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第二十六条要求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名值班人员。 - 第四十七条第四项明确,未落实值班制度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罚款。
-
地方性法规补充
- 湖南省 :根据《湖南省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办法》,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的,首次罚款3000元,复查未整改的罚款3000元。 - 内蒙古自治区 :《消防条例》规定,无人值班或值班人员资格不符的,对单位处1万元罚款。 - 福建省 :《消防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项,未落实值班制度的,罚款1000元。 - 湖北省 :《消防条例》第六十五条,未安排24小时值守的,罚款500-5000元。 - 湖南省 :《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罚款金额通常为3000元。
-
其他相关规范
- 《消防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1万元罚款。
二、处罚程序与附加要求
- 整改期限 :消防部门通常责令限期改正(如3-5个工作日),逾期未整改的启动处罚程序。- 附加处罚 :若同时存在其他消防违法行为(如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可能加重处罚。- 责任人员处罚 :除单位罚款外,直接责任人可能面临警告或1万元罚款。
三、典型案例参考
-
福建泉州 :某物业因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被罚款1000元。- 湖南邵阳 :一家高层家居店因无人值班被罚款1500元。- 湖北黄石 :某物业因未达标被罚款1300元。### 四、注意事项
-
不同地区存在罚款标准差异,具体以当地最新法规为准。- 罚款仅针对单位,不涉及个人,但可能影响企业信用记录。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及地方最新政策,实际处罚以消防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