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农
根据新中国成立后对农村阶级成分的划分标准,雇农和贫农的阶级属性存在明显差异,具体分析如下:
一、阶级定义与划分依据
-
雇农
- 定义:无土地或极少土地,完全依靠租种他人土地或为地主、富农劳动维持生计的群体。 - 特征:经济上最贫困,通常为单身男性,无家庭负担,是土地最集中的被剥削阶级。
-
贫农
- 定义:拥有少量土地(如山上的薄地),但仍需租种地主或富农土地,勉强维持温饱的群体。 - 特征:比雇农稍好,但经济基础薄弱,可能自留少量土地或从事副业。
二、阶级地位与成分等级
在土地改革后的阶级划分体系中,雇农和贫农均属于 被剥削阶级 ,但雇农的阶级成分普遍低于贫农,具体表现为:
-
雇农 :无土地或极少土地,完全依赖他人劳动,政治上无权。
-
贫农 :有一定土地但贫瘠,仍受压迫,但比雇农有自留地或少量生产资料。
三、历史背景与政策影响
土地改革初期,为消除封建剥削,政策上优先将土地分配给雇农和贫农,通过“多退少补”原则调整土地,而中农土地基本不动。这种政策设计也反映了雇农在阶级成分上的劣势地位。
四、总结
雇农的阶级成分低于贫农 。两者均属贫困群体,但雇农因缺乏土地和基本生产资料,经济状况更差,政治地位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