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证调转手续需根据调转范围(省内/省外)准备不同材料,具体如下:
一、省内调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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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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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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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会计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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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作单位开具的接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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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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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调转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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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0个工作日内到新单位所在地财政局重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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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外调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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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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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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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会计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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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入单位开具的接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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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调转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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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原发证省级会计管理部门开具的《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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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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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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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若干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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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证明(如调出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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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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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与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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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原注册地或调出地财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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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领取调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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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入办理
- 携带调出证明、会计证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新单位所在地财政局办理注册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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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材料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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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调转需注意跨省档案转移的时效要求(通常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