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春季高考录取规则及方法主要分为 依学考录取 和 3+证书考试录取 两类,具体如下:
一、依学考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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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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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平行志愿模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原则进行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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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类考生以学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合成总分排序,艺体类考生在学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双上线基础上,按合成总分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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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排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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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相先比较三科总分(不含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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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合计成绩、单科高分、英语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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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体类专业最后比较专业统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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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设置与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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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类可填报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组含6个专业及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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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批次最多填报35个志愿,按文化总分及排位检索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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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3+证书考试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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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批次
- 考生需具备中职对口专业学习经历及职业技能测试合格证明,按文化成绩占50%、技能测试占40%、证书折算成绩占10%合成总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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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批次
- 分为中职生、退役士兵、内地西藏新疆班三类,单独划定分数线,按文化成绩合成总分投档。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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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投档 :考生档案一经投出,不再检索后续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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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顺序 :本科批次先录取,专科批次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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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加分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学考成绩中增加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