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拆迁补偿标准的核心是保障农民权益,确保“居住条件有改善”,补偿范围涵盖房屋价值、装修、附属设施、土地及奖励金等,具体标准因地区和政策差异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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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价值补偿
根据建筑结构(如楼房、平房)和合法面积计算,例如三层楼房补偿19万元/户,平房按占地面积分档补偿3万-7万元/户。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折旧评估,例如砖混结构平房补偿单价950-1200元/㎡。 -
装修与附属设施补偿
装修按实际评估补偿,附属设施如围墙(920元/㎡)、水井(2000-5000元/口)等单独计算。房前屋后树木、畜禽棚舍等按标准补偿。 -
土地与宅基地置换
宅基地按区片综合地价补偿(如1560元/㎡),或置换安置房(如100㎡宅基地换150㎡安置房)。两联排宅基地置换标准0.6亩/户。 -
奖励与过渡费用
整组搬迁奖励可达12万元/户,选择公寓房安置另享8万元/户奖励。过渡费按200元/户/月+100元/人/月发放。 -
法律程序与争议解决
遵循“先补偿后拆迁”原则,对评估结果不满可申请复议或诉讼。需保存权属证明、评估报告等证据。
提示: 补偿标准需以当地政策为准,建议核对权属文件、参与公开评估,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确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