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图即可清晰掌握业委会成立全流程:从申请筹备到备案刻章,核心步骤包括业主大会召开、候选人选举、章程制定等关键环节,全程需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并接受街道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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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申请与筹备组成立
满足条件的小区(如交付面积超50%或首批交付满两年)由业主或建设单位向街道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在45日内组建筹备组,成员包含业主代表(占比超半数)、街道及居委会代表,组长由街道指派。筹备组需在90日内完成首次业主大会的准备工作,包括确认业主身份、拟定议事规则等。 -
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大会需提前15日公示议程,采用现场或书面投票形式。表决通过《管理规约》《议事规则》并选举业委会成员,要求参与表决的业主人数及面积均需超三分之二,且赞成票过半。 -
业委会选举与章程制定
候选人需满足无违法记录、常住小区等条件,经公开投票产生5-11名委员。当选后需推选主任、副主任,并制定章程明确职责分工,如监督物业、管理维修资金等。 -
备案与正式运作
业委会成立30日内需向街道及房管部门备案,刻制公章并开设账户。后续需定期公开财务及决策信息,接受业主监督,任期3-5年届满后需换届。
提示:不同地区细则可能略有差异,建议参考当地最新政策或咨询街道办获取流程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