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AI软件将小说转为视频发布可能构成侵权,关键在于是否获得版权授权以及是否歪曲原作核心表达。 若未经许可直接复制小说内容或改编其独创性表达,可能侵犯改编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若仅转换形式但保留原作思想且符合合理使用原则(如教学、评论),则可能免责。
AI生成视频的侵权风险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改编权,即对小说情节、人物等独创性表达的再利用需授权;二是保护作品完整权,若魔改导致原作主题被扭曲(如经典角色形象颠覆),即使技术层面创新仍可能侵权;三是传播行为,未经许可上传至公开平台可能触发信息网络传播权问题。例如,将《红楼梦》改编为“林黛玉倒拔垂杨柳”等荒诞内容,既侵犯改编权又损害作品完整性。
合理使用抗辩的适用范围极窄。商业性二次创作(如短视频引流)通常不符合“介绍、评论”目的,而单纯娱乐化改编易被认定为恶意利用原作流量。技术中立原则亦不豁免责任,如AI工具开发者若未建立侵权防范机制(如拒绝生成侵权片段),需承担连带责任。
总结:创作者应优先获取版权授权,避免核心表达篡改;平台需完善审核机制,过滤高风险内容。AI技术不是侵权挡箭牌,合规使用方能规避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