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的管理归属存在不同说法,但根据最新政策及权威信息,主要结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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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主导管理
国务院督查明确指出,公考培训机构属于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应当由教育部门负责审批办证。具体职责包括资质审核、课程内容监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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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协同监管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机构的注册登记、日常运营秩序管控,以及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市场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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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协作与地方差异
部分早期信息提到教育部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管辖,但最新政策已明确教育部门为核心管理主体。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具体执行上的差异,需以当地规定为准。
总结 :当前应以教育部门为主导,市场监管部门为辅助,结合地方实际执行。考生需关注当地教育部门或人社局发布的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