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2021年退伍后,若满足以下条件,2025年仍可领取失业金:
一、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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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退役前已参加失业保险且缴费满1年,或虽未满1年但符合视同缴费规定(如服役年限可折算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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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主动失业
需因单位原因被辞退、合同到期终止等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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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登记与求职意愿
需完成失业登记并提交求职意向证明。
二、具体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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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2021年1月1日后退役的退役军人,服役年限可按每1年折算2个月缴费年限。例如,服役12年可折算24个月缴费,最长领取24个月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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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金额和期限因省份而异,如湖南按服役年限计算(2年服现役对应6个月失业金),福建需满足缴费满1年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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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就业处理 :若在领取期间重新就业并缴费,则中断领取资格,但未领取完的月数可累计计算。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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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定期参加就业培训,三次拒绝合适岗位可能停发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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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或享受供养待遇者不适用此政策。
建议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核实具体实施细则及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