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水平+实践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的规定,学位授予条件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术学位授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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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资格
需拥护中国***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及学术规范,在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完成本科教育,达到规定的学业要求(如修满学分、通过课程考核、完成毕业论文或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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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水平要求
需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掌握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从事学术研究或专业实践工作的初步能力。
二、专业学位授予条件
专业学位的授予条件在总则中未作具体规定,但强调需结合行业需求,突出实践能力培养,具体标准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根据不同领域制定。
三、其他关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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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类型 :我国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博士三级,涵盖学术学位(如理学学士、工学硕士)和专业学位(如工程硕士、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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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障 :学位授予单位需建立质量保障机制,完善争议处理程序和涉外学位规定。
以上条件旨在规范学位授予流程,保障申请者权益,提升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