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冬季取暖费发放标准根据地区、人员身份及取暖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取暖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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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取暖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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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标准 :全省统一执行居民用热价格,非居民用热价格更高。 - 分档执行 :根据地区差异分为三档,具体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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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0元/档 :张家口、承德市坝上各县(区)及赤城、崇礼、围场、丰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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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元/档 :张家口、承德市其他各县及秦皇岛市青龙、保定市涞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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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0元/档 :其余地区。 - 取暖期 :通常为每年11月至次年3月,具体以当年政府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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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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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 :城市低保户每人每个取暖期约600元,农村低保户和五保户标准更低(如200元/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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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 :承德市失业人员可领取标准为领取金额20%的取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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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贴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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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人员 :补贴金额=当地年度取暖补贴标准/取暖期月数×剩余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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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退休人员 :如离休人员按3161元/档、退休人员按2184元/档发放。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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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调整 :取暖价格可能因政策调整,例如2023年非居民用热价格降至31元/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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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可通过“绿动生活”APP或微信公众号缴费。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9-2024年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