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煤改电政策文件是自治区推动清洁能源替代、改善民生与环境的重要举措,核心目标为减少燃煤污染、降低居民取暖成本、提升电网基础设施。政策覆盖全疆14个地州市,通过电价优惠(0.22元/千瓦时)、财政补贴(居民自付25%)及分阶段改造(2019-2024年),已惠及超百万户家庭,年减排二氧化碳285万吨,节省取暖费用近50%。
政策实施分为电网升级、入户改造、技术推广三方面。电网投资超105亿元,扩容输电线路并新建变电站,确保供电稳定性;居民供暖设施按每户50平方米、4千瓦标准配置碳晶电热板等设备,兼顾能效与安全;同步推广分时电价与储热技术,鼓励错峰用电。南疆三地州作为首批试点,89.2万户改造完成后,冬季室内PM2.5浓度显著下降,且带动本地就业6万余人次。
二期工程(2022-2024年)扩展至阿克苏、哈密等7地市,新增76.61万户,重点解决东疆电网薄弱区域问题。政策明确“不强制拆炉灶”,尊重用户选择,并建立五级台账管理系统,实现改造进度透明化。电采暖电量纳入优先购电计划,非居民用户通过市场化交易购电,形成多元保障机制。
新疆煤改电以“小成本”换“大民生”,既守护蓝天白云,又释放农村用电潜力。未来将结合风光资源开发,进一步探索“新能源+电采暖”模式,为全国清洁供暖提供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