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中考地段生的分配方式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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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名额分配比例:
- 南宁市区内所有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的50%招生名额,会按初中地段生接收人数平均分配给市区内所有承担地段生生源的初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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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段生身份确认:
- 小学升公办初中按地段安排升到地段初中的学生,拥有地段生身份。
- 只有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具有地段生身份的考生,有资格参与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定向名额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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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名额具体分配:
- 各初中学校的定向名额,以市区内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地段生总人数和本校地段生报名数为依据平均分配。
- 具体分配名额每年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详细数据可参考南宁中考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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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顺序:
- 第一次排序录取:指令非定向计划,所有南宁市户口的孩子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规定的名额进行录取。
- 第二次排序录取:指令定向计划,地段生才可以参与。每个初中都有固定的地段生名额,二三中和示范性高中根据这个名额录取各个初中的地段生,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第三次排序录取:指导性计划,由南宁市户口和拥有南宁市学籍的孩子共同竞争,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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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空余名额处理:
- 第二次排序录取会产生部分定向空余名额,因为个别学校的地段生虽然竞争到了定向名额,但达不到报考学校的最低准入线不能被录取。这部分定向空余名额会给到指令性非定向计划里,让没有被录取的孩子进行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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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录取成绩要求:
- 所有定向生都需要符合学校规定的最低录取成绩。
通过以上步骤,南宁市中考地段生的分配和录取工作得以有序进行,既保证了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也为更多学生提供了升入优质高中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