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初中成绩等级划分标准主要依据考试总成绩(6门笔试成绩+体育成绩)进行划分,具体比例可能因年份或政策调整略有不同。以下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详细说明:
一、总成绩等级划分比例(近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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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占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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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占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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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占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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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占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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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占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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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占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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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占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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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占4%-5%
示例 :某年总成绩等级分布可能为A+119人(119/40914≈2.9%)、A100人(100/40914≈0.2%)、B+274人(274/40914≈0.7%)等。
二、单科等级划分标准(满分6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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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等级 :90分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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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等级 :80-8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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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等级 :70-7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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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等级 :60-6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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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等级 :59分及以下
示例 :数学单科成绩75分属于B等级,物理85分属于A等级。
三、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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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优先原则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成绩相同则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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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排序机制 :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等科目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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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匹配 :各高中根据招生计划(如40914人,公办示范性高中14012人)录取,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分别占一定比例。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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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数据为近年统计结果,具体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考生以当年官方发布的《中考成绩等级划分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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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成绩计入总成绩计算等级,但未单独划分等级。
如需查询2025年最新政策或成绩,可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