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起,中国实施了一系列新的法律和规定,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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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 :根据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即农历除夕和5月2日,使得放假总天数从11天增加至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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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我国将用15年的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60周岁延迟到63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50周岁、55周岁分别延迟到55周岁、5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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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 :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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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共新增91种药品,其中包括肿瘤用药、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罕见病用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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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 :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差异化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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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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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反洗钱法旨在加强反洗钱工作,预防和打击洗钱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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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由国家发改委发布,废止了原《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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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 :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由财政部出台,明确了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的职责划分、检查原则、工作要求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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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物资分类与编码 非生产性物资 第1部分:办公物资》 :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标志着全行业统一的采购物资分类与编码规则开始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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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 :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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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年终奖计税方式调整 :自2025年1月1日起,年终奖选择单独计税时,税率将下降到最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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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 :自2025年1月1日起,新能源汽车将不再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但2025年内购买并上牌的新能源车仍可享受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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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异地就医结算服务优化 :自2025年1月1日起,参保人无需担心跨省异地就医备案问题,可在全国任意一家联网医院直接刷卡看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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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利率调整 :自2025年1月1日起,部分城市公积金**利率可能会迎来下调。
这些新规定涵盖了放假安排、退休年龄、医疗保障、教育制度、能源管理、反洗钱、政府采购、物资分类、个人所得税、新能源汽车政策、异地就医结算和公积金**等多个方面,旨在进一步完善国家法律法规体系,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