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副厅长陈一平因严重违纪违法被通报,主要涉及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他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影响严重,已被开除党籍并接受法律处理。
具体问题与处理
- 严重违纪行为:陈一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背组织原则。
- 职务违法与犯罪: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被依法逮捕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处理结果:陈一平被开除党籍,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接受进一步审判。
事件背景
陈一平作为公安系统的高层领导,其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党纪国法,还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此次通报和处理,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对净化政治生态具有重要意义。
总结
广西原副厅长陈一平被通报一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实践案例。这不仅是对其个人违法行为的严肃处理,更是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这一事件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廉洁从政,时刻保持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