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毕业证丢失后,需通过学历证明或成绩证明替代,具体补办流程如下:
一、补办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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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不可补办
根据规定,毕业证书或毕业生登记表丢失后, 不予补办原件 ,仅能申请学历证明或成绩证明,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补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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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报声明(可选)
在市级以上报刊刊登毕业证遗失声明,作废原件,防止他人冒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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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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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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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材料 :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视丢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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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2张与原证件同底版2寸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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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 :补办申请表(由学校或自考办提供)、单位证明(已就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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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将材料提交至 原毕业学校教务处 或 当地自考办 ,填写补办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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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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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周期 :约7-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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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方式 :审核通过后,由学校或自考办盖章并寄出学历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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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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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单补办 :若需成绩单,可到市自考办成绩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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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毕业证书与登记表同时丢失,或颁发时间不足1年,可能无法开具证明。
建议优先通过学信网查询学历信息,作为辅助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