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或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涉及不同行政层级和部门,具体办理流程和权限如下:
一、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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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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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客运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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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需向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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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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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省际、市际(非毗邻县)道路客运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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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需向市级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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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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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 填写《道路运输经营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企业资质文件、车辆检测合格证、驾驶员资格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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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 受理部门在20日内完成审核,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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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证件
- 许可通过后,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营运证。
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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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部门管理县级及毗邻县间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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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部门管理省际、市际(非毗邻县)客运。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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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确保车辆、驾驶员等符合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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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管理 :需定期办理续期手续,逾期未办理将注销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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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如成都市青羊区等具体办理地点可能因行政区划调整而变化,建议提前电话咨询。
建议根据经营范围选择对应层级的部门办理,并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