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许可证过期5天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处罚依据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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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无证经营”处理
根据《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药品经营许可证过期仍进行经营活动的,将按“未取得许可(无证)”经营药品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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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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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经营药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不足10万元的,按10万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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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以违法经营药品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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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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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违法经营的药品和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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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与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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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以违法经营药品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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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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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关联规定
- 若涉及销售过期药品,还可能面临没收违法药品、罚款(货值金额1-3倍)及刑事责任(销售金额达刑法规定的最低限额时)。
总结 :药品经营许可证过期5天虽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但已构成违法经营,需承担没收违法所得、高额罚款及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建议立即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并主动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