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目前未完全合并,但部分地区已推行“证照合一”改革试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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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关系未变
营业执照是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的法定凭证,无证经营违法;经营许可证是特定行业经营必需的许可,需在营业执照前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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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2019年12月1日起,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试点,取消审批类许可,改为备案制,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活动。但此改革主要针对特定行业(如食品、医疗器械等),且为试点性质,并非全国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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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证照合一”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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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2024年洛阳高新区将食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14类许可与营业执照合并,统一核发“证照合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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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 :如安阳市实现营业执照与许可证件“三联办”,但仍需单独申请行业综合许可证(如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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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综合许可证与备案类合并
行业综合许可证(如食品经营许可证)与备案类事项合并至营业执照内,而许可类事项仍需单独申请。
总结 :营业执照与经营许可证未全面合并,但“证照分离”改革及部分地区试点已简化部分行业办理流程。建议根据具体行业和地区政策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