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以下八种情形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1. 涉及国家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若涉及国家规定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需经过特别审批程序,因此无法通过简易注销方式办理。
2.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企业若因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被列入相关名单,需先移出名单后方可申请注销。
3. 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若企业股权、投资权益或动产存在被冻结、出质或抵押等限制,需解除相关限制后方可申请简易注销。
4. 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强制措施等法律程序尚未终结
企业若正在被相关部门立案调查或采取强制措施,需等待相关程序终结后方可申请注销。
5. 涉及正在进行的民事诉讼或仲裁程序
若企业涉及未结的民事诉讼或仲裁程序,需等待程序完结后方可申请注销。
6. 未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等债务
企业需确保所有债务已清偿完毕,包括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等,方可申请简易注销。
7. 未缴清应纳税款、罚款、滞纳金等税务事项
企业需先缴清应纳税款、罚款、滞纳金等税务事项,方可申请注销。
8.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
若企业存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注销。
企业在申请简易注销前,务必仔细核对自身是否符合适用条件,避免因不符合要求而导致注销失败。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企业注销指引(2023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