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继续教育学时规定主要依据《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及年度通知执行,具体如下:
一、总学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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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完成不少于72学时(含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且不得突击完成。
二、学时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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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课程进修
每门合格课程认定15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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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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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学术会议:6学时(报告论文2000字内加5学时,2000字以上加8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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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学术会议:5学时(报告论文2000字内加3学时,2000字以上加5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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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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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课题:主课题前5名每年72-36学时,子课题前3名每年40-2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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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课题:主课题前3名每年72-50学时,子课题前3名每年30-2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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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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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著作:每万字5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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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论文:国家级刊物每千字5学时,省级刊物每千字3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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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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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能力/外语考试合格:一次性36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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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晋升: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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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需科目政策
2024年起,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系列等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实行免费学习,学满30学时即可认定。
四、其他特殊领域
- 行政执法人员 :每年不少于30学时,可通过培训、授课、考试等方式获取。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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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累计计算,跨年度完成不可突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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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领域(如医学、住建)有额外细分要求,需参考专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