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副高级审计师评审条件包括学历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业绩成果以及评审程序等。申报人员需满足以下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后从事相关工作满4年,博士学位后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需通过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考试科目为《高级审计实务》,考试形式为闭卷主观题。评审过程中,需提交个人业绩材料,包括审计工作成果、发表的论文、主持或参与的重大审计项目等,并经过省级高级审计师评审委员会的综合评审。
1. 学历与专业资格
- 申报人员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
- 专业工作年限要求:本科毕业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硕士满4年,博士满2年。
2. 专业工作年限与经验
- 专业工作年限需与审计相关,包括审计、合规、稽核、内部控制等岗位。
- 取得其他系列中级职称(如会计师、经济师等)的人员,可视同具备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学历和年限条件申报。
3. 业绩成果
- 申报人员需提交个人业绩材料,包括主持或参与的审计项目、发表的审计相关论文、审计工作成果等。
- 在审计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或贡献的人员可优先考虑。
4. 评审程序
- 申报人员需通过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考试科目为《高级审计实务》,考试形式为闭卷主观题。
- 考试合格后,需提交评审材料至省级高级审计师评审委员会,经过综合评审后方可获得副高级审计师资格。
总结
山东省副高级审计师评审条件注重学历、专业资格、工作年限以及实际工作成果的综合评估。申报人员需提前规划,确保满足考试和评审的各项要求,以提升评审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