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双定向职称政策
宁夏双定向职称政策是指对特定县区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职称评审方式,所取得的职称在本县区范围内有效,与全区统一评审的职称享受同等待遇。
政策背景
为激励专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服务“三农”,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宁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20年7月发布消息,对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泾源县、彭阳县、隆德县,中卫市海原县和吴忠市同心县、盐池县、红寺堡区等9个县区实行“双定向”职称评审。
政策内容
-
定向评价:
- 重点突出岗位实绩贡献评价:评价标准以宁夏统一评审条件为参照适度放宽,论文、科研成果等不作为职称定向评价的限制性条件,可用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工作总结、课题、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设计方案、项目验收报告、技术或产品创新、专利成果、教案、病历等标志性业绩成果代替论文。
- 不同领域评价重点不同: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重点评价其教育教学方法、教书育人实绩和一线实践经历;工程技术领域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评价其提高工程质量、推进技术创新、解决技术难题等方面的业绩贡献;农业、水利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评价其服务“三农”、技术推广应用、科普知识宣传、促进脱贫攻坚等方面的业绩贡献;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评价临床工作能力。
-
定向使用:
- 专业技术岗位总量控制:按照县域内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的10%核定总量,确定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单独增加岗位数,适度降低评审压力。
- 不占用各地现有岗位结构比例:单独设置定向使用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占总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有效解决了基层人才职数少、层级低、晋升难的问题。
-
政策倾斜:
- 降低任职年限要求:对长期且仍在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历年年度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的,可降低任职年限要求参评高级职称。
- 提前申报:对在脱贫攻坚、抗疫、重点工程项目、产品研发、技术推广、特色产业等领域取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及各类荣誉称号或连续3年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定向职称评审,任职年限可提前一年。
- 破格评审:对扎根基层贡献突出的,经基层推荐,评审委员会审验后,可直接破格评审高级职称,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
政策成效
自实施基层职称“双定向”以来,宁夏全区共有近8000名基层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到政策红利,其中2200余人取得定向高级职称,5500余名基层教师、医疗、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倾斜政策取得高级职称。
政策展望
宁夏将继续深化职称“放管服”改革,优化评审环境,扩大双定向覆盖范围,研究完善单独划线政策,为基层人才提供更多发展机会,让更多人才愿意在贫困地区和基层一线扎根工作。
通过宁夏双定向职称政策的实施,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晋升渠道,有效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为宁夏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