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强制性的,旨在提升专业能力、适应市场发展需求,并作为职业资格评定的重要依据。以下是具体要求及后果:
一、继续教育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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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人员 :包括会计从业资格证、初级/中级/高级会计职称证书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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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 :未取得会计类证书但实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学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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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分 :每年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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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学分全国范围内有效,不跨年度累计。
三、学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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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教育 :通过财政部门或人社部门指定的平台(如山财培训网、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在线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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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考核 :需完成规定课程并通过考试取得合格成绩。
四、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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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周期 :通常从取得资格或上岗次年起算,每年3月20日前完成当年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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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以当年3月20日为截止日,逾期无法补办。
五、不参加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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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限制 :中级会计职称报考、注册会计师等职业资格获取需完成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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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受阻 :继续教育成绩是职称晋升、高端人才选拔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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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惩戒 :未完成继续教育可能被纳入个人信用档案,影响职业发展。
六、政策依据
依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继续教育是会计人员职业发展的必修课,旨在提升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总结 :会计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否则可能面临职业资格、职称晋升等多方面限制。建议结合自身需求制定学习计划,选择权威课程并注重实践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