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财政部门补办
中级会计师证书丢失后,需通过以下流程补办:
一、补办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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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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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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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需在市级报纸整版刊登,包含姓名、考试名称、时间、证书编号、级别专业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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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补证申请及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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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片1张(部分地区需同时提供电子照片,要求半身免冠、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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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考试报名表复印件(需盖有人事、财政部门考试确认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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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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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证书(部分地区需提交以供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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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本费(具体金额以当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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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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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证书信息
携带身份证到当地财政局会计处或人事部门职称办,通过系统查询证书编号,确认报名信息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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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遗失声明
按要求在市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公告,公告内容需与证书信息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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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申请表
下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签字,财政部门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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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将身份证、申请表、照片及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提交给财政部门,部分地区需缴纳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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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领证
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会通知领证时间。部分地区需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查询证书状态,确认补发后即可领取新证。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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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证书丢失后需尽快补办,避免影响后续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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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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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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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报名信息有误,需先更正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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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前取得的证书需向人事局职称科申请,2000年后取得的证书向财政局会计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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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步骤,一般需1-3个月完成补证流程。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财政部门会核发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