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职称评聘结合实施细则的核心在于打破“评聘分离”传统模式,实现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直接挂钩,通过分类推进、属地管理、待遇激励等机制优化人才评价体系。以下是关键要点解析:
-
制度覆盖与推进节奏
全省事业单位分三批纳入改革,2025年全面实行评聘结合。卫生、农业等专业技术领域单独制定评审办法,强调实践能力和行业贡献。 -
人才分类与待遇激励
对E类及以上人才实行差异化政策:业绩突出的A类人才可直接认定正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二级岗位;B类人才满年限可跨级晋升,待遇兑现与岗位聘用同步。 -
动态管理与属地监管
单位申报由市州或省直部门直接确定,汇总后统一管理。技能人才可通过职业发展贯通机制参与职称评聘,公务员及管理岗人员除外。 -
评价标准与破除“四唯”
卫生领域侧重临床能力,农业领域强调服务“三农”实效,均弱化论文、学历要求,突出技术推广和基层服务成果。
这一制度通过评聘联动、精准激励,既避免职称空置,又推动人才资源高效配置,建议关注属地人社部门发布的年度实施方案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