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湖北省汽车补贴政策,购车补贴分为 报废更新补贴 和 置换更新补贴 两类,具体规定如下:
一、报废更新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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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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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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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乘用车 :补贴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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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乘用车 :补贴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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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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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辆需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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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购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在湖北省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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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消费者一年内仅享受一次补贴,且不可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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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置换更新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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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转让名下湖北号牌燃油或新能源小客车,并在省内购买新车(非营运),完成转让登记及新车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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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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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小客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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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10万元:补贴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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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20万元:补贴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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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以上:补贴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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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小客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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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10万元:补贴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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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20万元:补贴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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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以上:补贴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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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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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购车发票金额超过20万元,新能源车补贴上限为7000元,燃油车为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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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车辆不可同时申请报废更新补贴和置换更新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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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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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券叠加 :购车发票金额在6-10万元的车辆可申领2000元消费券,10-20万元3000元,20万元以上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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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政策综合自湖北省商务厅、发改委等官方文件,确保以最新官方口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