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正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主要包括基本条件、学历资历条件、能力业绩条件三部分,具体如下: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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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职业道德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方针政策,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并履行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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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与继续教育
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学分。
二、学历资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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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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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历要求 :取得高级经济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岗位工作满5年。
三、能力业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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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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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通专业理论,熟悉经济政策法规,具备解决重大经济问题的综合分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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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练运用专业方法设计、实施经济项目,提升行业运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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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业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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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市属及以下单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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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核心期刊发表2篇以上论文,或CSSCI期刊发表1篇以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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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著或主编出版1部以上学术著作,或主编2部以上经济管理类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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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起草2项以上省级标准并已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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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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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不同来源对论文期刊级别、著作数量等细节存在差异,建议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